工程行业管控措施主要如下:
强化扬尘管控,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 7 吨/月·平方公里,鼓励各地细化降尘量控制要求,逐月实施区县降尘量监测排名。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 将施工、监理单位扬尘防治落实情况纳入信用评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