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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致市场高层 [打印本页]

作者: 涨停板    时间: 2007-8-1 08:44
标题: 致市场高层
<P>4、如果连续两个交易日收市时的报价达到涨幅的上限或跌幅的下限;</P>
<P>出现上述异常情况时,本市场可以采取调整开市时间、暂停交易、阶段性调整涨跌限幅、调整分期付款进度及货款收取标准、暂停订立合同、限期转让、代为转让等紧急措施。 <O:P></O:P></P><O:P>你们自己出台的规定自己若不执行,那就是自己大自己的脸了</O:P>
作者: 标准蒜    时间: 2007-8-1 08:47
在成交量如此巨大的情况下根本就没必要调整,假如没有成交量,一开盘便涨停或者跌停,市场肯定会采取措施.
作者: 321456    时间: 2007-8-1 08:51
<FONT size=6>星期一并没有跌停,今天市场一般不会采取措施.</FONT>
作者: 涨停板    时间: 2007-8-1 08:54
<P>请问2楼你是市场管理者吗?如果是的话,那就是说市场出台的规定全都是写着玩的了</P>
作者: guohuaqin    时间: 2007-8-1 09:11
那那些大蒜哪里去了呢,怎么价格还在跌啊!那是为什么啊
作者: 涨停板    时间: 2007-8-1 09:12
<P>这么大的订货量,市场若不出台点措施会出人命的</P>
作者: 哆啦A梦    时间: 2007-8-1 09:17
商场如战场阿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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