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大蒜贸易网论坛

标题: 我国大蒜出口基本情况分析 [打印本页]

作者: 万事发    时间: 2007-8-29 10:52
标题: 我国大蒜出口基本情况分析
我国大蒜出口基本情况分析
作者: 出处: 更新时间: 2007年01月22日
(一)大蒜出口的特点:
  一是出口量持续迅速增长。我国大蒜无论是从品质上,还是从外观上均优于国外大蒜。由于大蒜具有较高的食用与药用价值,作为一种调味品和保健食品越来越受到国内外消费者的青睐。加之国内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这些因素使我国大蒜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出口数量逐年增长。2001 年- 2004 年分别为 53 万吨、 103 万吨、 112 万吨和 111 万吨。据海关统计, 2003 年我国大蒜出口数量为 112 万吨,占同年全球贸易量( 144 万吨,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的 78% 。我国大蒜产业在国际大蒜市场已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大蒜也已成为我国蔬菜类创汇额最多的单项产品, 2004 年出口创汇突破 4 亿美元,与 2003 年相比增加了 18 %。
  此外,干燥大蒜近几年的出口数量也和保鲜大蒜一样,保持同步增长。 2004 年,干燥大蒜出口数量达到 9848 万吨,出口金额 7421 万美元。与上年同比,数量增长 16% ,金额增长 41% 。
  二是初步形成出口市场多元化格局。我国大蒜出口自五十年代开始,至今已有五十多年。随着储藏、保鲜及运输条件的不断完善,我国大蒜出口已从当初仅局限在周边国家,发展到了目前已出口到 125 个国家和地区。
  目前,东南亚和南亚地区(包括东盟 10 国和南亚的孟加拉、印度、尼泊尔、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和马尔代夫 6 国)已经成为我国大蒜出口主销市场,消费量占我国大蒜出口总量的 60% 以上。其中,印尼是我国大蒜的最大的消费市场, 2004 年我国大蒜对印尼出口数量达到 26.5 万吨,占总出口量的 24% 。但该地区是一个低价市场,由于进口量大,对该地区的出口价格也直接影响到我国大蒜的整体出口价格。
  中东和欧盟从我国进口的大蒜除部分在该地区内部消化外,另外一部分用于转口,中东的迪拜和荷兰的鹿特丹已成为中国大蒜的集散地。此外,日本、韩国、印度、巴西等国也是我国大蒜的传统进口国。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由于中俄边贸和转口贸易的迅速发展,我国大蒜对东欧国家、南美和北非地区的出口增长很快。据海关统计,2004 年,我国大蒜对俄罗斯、罗马尼亚和乌克兰的出口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对俄罗斯的出口量为 38 ,202 吨,已跃居全球第 8 位。对南美的巴西、哥伦比亚的出口增长也很快,出口量分别达到 36 ,743 吨和 20 ,697 吨。对北非的阿尔及利亚的出口增幅则达到 508% ,出口数量为 4582 吨。
  (二)大蒜出口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分析:
  第一,从供给角度分析,在比较收益作用下,我国大蒜产量的大幅增长,促进了出口的持续增长。多年来,大蒜的出口在提高蒜农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由于小麦价格徘徊不前,使得农民种小麦的积极性不高,而 1 亩大蒜的收益则相当于 3-5 亩小麦,农民开始改种大蒜。山东、河南等许多地方的基层政府也把鼓励农民种植大蒜作为调整产业机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反过来,大蒜产量的不断增加也促进了出口的进一步增长。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我国大蒜种植面积已从 1998 年的 685.9 万亩增加到目前的 955.9 万亩,产量从 581 万吨上升到 1058 万吨。同期,我国大蒜出口量也从 1998 年的 15 万吨、创汇不足 8000 万美元发展到了 2004 年的 111 万吨、 4 亿多美元,六年增长七倍多。
  第二,从市场角度分析,我国大蒜在生产成本和价格方面具有绝对优势。大蒜种植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农村有着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生产成本低,劳动力价格是发达国家的 1 / 6 —— 1 / 20 ,发展大蒜生产具有绝对优势。而且,我国大蒜种植历史悠久,种植技术成熟,单位面积产量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
  我国大蒜在价格上也具有绝对优势。发达国家的市场价平均都比我国市场价要高出 10 倍以上。从 2005 年 4 月份美国、东京和北京批发市场的大蒜价格比较可窥见一斑。在美国奥克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大蒜售价为 3 美元 / 公斤,在东京青果市场大蒜的价格高达 2310 日元 / 公斤( 21 美元 / 公斤),而在北京八里桥批发市场的大蒜批发价格只有 2.3 元 / 公斤( 0.3 美元 / 公斤)。
  第三,从管理角度分析,为缓和产销矛盾,大蒜出口管制逐步放松,行业协调不断加强,积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2002 年以前,原外经贸部对大蒜出口一直采取配额管理方式,并对出口经营资格有所限制。入世后,为了适应新的外贸形势,缓解产销矛盾,从 2002 年起大蒜出口实行一般许可证管理,放宽了经营资格。据海关统计,当年大蒜出口企业就从 01 年的 156 家增加到了 500 家。
  但是,放开经营权以后,出口企业家数剧增。特别是那些新公司过去没有经营过大蒜,不了解市场,不接受行业协调,低价出口,冲击市场。同时,有些企业为了争市场、抢客户,甚至采取寄售赊销方式,将大量大蒜运至国外市场,对当地大蒜市场价格造成了严重冲击,出口经营秩序几近失控。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业协调管理工作, 2004 年起,我国大蒜出口实行预核签章协调管理方式。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大蒜分会(下文简称大蒜分会)组织企业,认真研究市场,通过制定出口限价等行业自律互律措施,规范出口经营秩序取得明显成效。据海关统计, 2004 年,我国大蒜出口数量为 111 万吨,创汇 4.02 亿美元,平均出口单价 364 美元 / 吨,与 2003 年同比数量下降 1% ,但是金额和单价分别上升 18% 和 20% 。仅单价提高国家就增加收汇 6600 多万美元,也带动了蒜农收入的提高

作者: 算蒜8    时间: 2007-8-29 12:00

没有变化快啊






欢迎光临 国际大蒜贸易网论坛 (http://bbs.51garlic.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