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储商库存费资金救急方案
为解决部分储存商后续库存费资金压力,扩大自救范围,金乡大蒜存储商协会理事会特定以下资金救急方案:
1、资金救急方案宗旨:
为缓解储存商库存费资金压力,由协会联络投资人,通过合法合同,互惠共利,整合社会资源,达到储存商和投资人双赢的目的。
2、申请资金的对象:
存在库存费压力的协会会员。
3、申请资金的程序:
协会会员应向协会提出申请,经审查通过后,按照协会提供的协议文本,与投资人签订协议。
注:
① 《库存费救急资金申请书》
② 《库存费救急资金投资协议》:
金乡大蒜存储商商会
2008.01.22
《库存费救急资金申请书》
金乡大蒜存储商商会:
本人系协会会员,现因资金紧张,冷库费缴纳困难,特就库存费救急资金提出申请。
1、权利人(单位) (如系合作存蒜,应由全体合作人签字,单位存蒜,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附后)。
2、身份证号(如系单位,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3、住址(通信地址):
4、通信方式:
5、存储品种 :
(1)、红蒜:规格 数量 质量
规格 数量 质量
规格 数量 质量
规格 数量 质量
(2)、白蒜:
规格 数量 质量
规格 数量 质量
规格 数量 质量
数量总计
6、冷库所在地: ,
冷库主或冷库转包方姓名:
冷库号(或货架号):
7、总价值: 。库存费: 。欠缴库存费额:
8、申请资金额度:
9、协会审查意见:
10、投资人实地检验确认意见:
11、储存合同复印件附后。
12、本申请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协会留存,一份作为《库存费救急资金投资协议》附件,交投资方,一份由申请留存。
《库存费救急资金投资协议》
甲方(投资人):
乙方(储存商):
丙方(库主或冷库转包方):
监管方:金乡大蒜存储商商会
经协商,各方就大蒜库存费救急资金投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愿意提供资金作为乙方向丙方交纳库存费用的保证金,甲方承诺,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没能缴纳或足额缴纳乙方费用时,甲方在保证金范围内代替乙方向丙方支付所欠费用。
2、 甲方提供的保证金额度为: 每吨20元-200元人民币。
3、 甲方所提供的保证金以 方式存入银行账户,该资金由监管方监管。
4、 甲方保证金保证期限为: 2008年5月31日前。保证期届满后,按本协议约定,在监管方的监督下处置该保证金。
5、 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收取费用:根据申请投资资金的数量单位和当前同规格大蒜市场价格的比例(以吨为单位计),封存托管方案履行完毕后所得货款由出资方和存储商按出资比例分成。或者另行确定: 。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愿意将所储存大蒜(以乙方《库存费救急资金申请书》内容为准)作为甲方所投入保证金的质押物,为甲方的保证金提供反担保。
2、乙方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其所有的大蒜50%封库,另外的50%大蒜委托监督方联系销售。
3、乙方对监督方联系的销售应予以认可。销售合同由乙方自己签订。
4、乙方同意监督方将销售收入用于支付甲方和丙方费用,如有结余,由监督方交还乙方。
5、乙方将大蒜管理权委托给丙方,乙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擅自处置大蒜。
6、乙方承担监督方办理联系销售事宜所发生的费用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向乙方提出买卖大蒜的要求。
2、 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对乙方的大蒜享有管理权,监督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大蒜。
3、 丙方应同意监督方根据市场形势联系销售乙方大蒜,有权从销售收入中收取应得费用。
4、 丙方收取乙方费用额为: 元人民币。
四、监督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接受乙方的委托负责联系销售乙方大蒜,按协议规定处置销售收入。
2、 监督方办理联系销售事宜所发生的费用按以下方式确定:
1)
2)
3)
3、 监督协议各方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没有足额按时提供保证金,或中途抽回保证金,或没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对守约方或权利方承担与保证金金额相同违约责任。
2、 乙方如在擅自销售大蒜、或拒绝与监督方联系的采购商签订合同,或没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对守约方或权利方承担与库存大蒜50%价值相同违约责任。
3、 丙方如擅自变卖乙方大蒜、或擅自同意乙方自行销售大蒜、或阻止监督方联系的销售,应对守约方或权利方承担与库存费相同违约责任。
六、协议有效期
1、当监督方联系乙方销售收入已足额并实际偿还甲方费用、丙方费用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2、本协议自动失效后,乙方对本协议规定的未封存的大蒜在销售后所剩余部分享有自主销售权。
3、在本协议保证期届满后,乙方的销售收入未能足额并实际偿还甲方费用、丙方费用时,甲方对未封存的大蒜在销售后所剩余部分享有销售权。如仍不足以偿还甲方费用、丙方费用时,甲方有权销售乙方封存的大蒜,直至足额偿还甲方费用、丙方费用。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一份,效力相同。
八、本协议未尽部分,由各方协商后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甲方(投资人): 联系电话:
乙方(储存商): 联系电话:
丙方(库主或冷库转包方): 联系电话:
监管方:金乡大蒜存储商商会 联系电话:
不错,需要什么手续啊?
回复“ZS705788”兄:
资金是投资方提供的,所以不是贷款而是投资款。按照货物在合同签订时的市场价格,由存储商、投资方和商会三方认同核准存储商货物的市场价格,由投资方负责每吨提供20-200元的救助投资资金,作为对存储商货物的投资资金,如果大蒜价格上涨,销售完毕后会根据存储商和投资方资金比例进行利润分成。
举例说明:例如某存储商有1000吨大蒜,但是价格基本到了库存费价位;以300元1吨计算,库主催交库存费,可是存储商却筹集不到资金;履行申请程序后,经过本人申请和商会批准,决定给予100元1吨的投资资金;目前1吨货价值400元,其中存储商会员占75%的股份,投资方占25%的股份;在封存托管销售工作完成后,大蒜价格逐步回暖,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统计核算,封存托管的大蒜销售的平均价格在2000元1吨,那么存储商会员应分得1500元1吨,投资方应分得500元1吨;反之如果大蒜价格继续下跌,核算后封存托管的大蒜销售的平均价格是200元1吨,那么存储商会员应分得150元1吨,投资方应分50元1吨。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继续提问,谢谢关注!
这个方案和投资协议是个讨论稿,还没有最后定稿,欢迎大家对其中不合理的地方进行批评指正!
蒜乡百姓在此先谢过了!
在此报告大家一个好消息:
非常感谢大家的努力和支持,目前在江苏邳州、河南中牟杞县、山东莱芜、济南商河、山东单县、鱼台、成武、巨野等地区大家已经都积极行动起来了,并且已经和我们取得了联系,他们就等我们金乡的工作进展了,一旦我们“金乡大蒜存储商商会”正式投入运作,他们会马上跟上,各蒜区联动,为大蒜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尽快恢复理性价格区间做出尽可能的努力!
目前还有山东聊城和其他一些地区没有人和我们联系这个事情,我们感到很遗憾,希望当地有志之士看到本帖,火速站出来,组织当地的工作!
筹委会的联系方式:
电话:0537-3171111 传真:0537-8735555
其他蒜区联动事宜,请联系:
崔先生:0537-8883655
别先生:13668675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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